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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 Solu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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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船税的税收优惠政策(2026年版) 【政策1】 《车船税法》的规定:第三条 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一)捕捞、养殖渔船;(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三)警用车船;(四)悬...
  • 企业获得股息、分红收入(投资收益)-税收政策项目内容优惠政策文件号一、从居民企业取得股息、分红收入(投资收益)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2、在中国境...
  • 问: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的规定:本公告适用于201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引导企业加大设备、器...
  • 问: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答:财税〔2016〕60号《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三、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
  • 契税优惠政策(2026年版) 【政策1】《契税法》优惠条款: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
  •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汇总(2026年版) 【政策1】《车辆购置税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第九条 下列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12.29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占用草地苇田征收耕地占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0号  2014.3.1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
Solutions 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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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5
点击次数: 319
问: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答:根据财税字〔1994〕20号《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三)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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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5
点击次数: 213
问: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答:根据财税字〔1994〕20号《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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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5
点击次数: 360
问: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等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答:根据财税字〔1994〕20号《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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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5
点击次数: 386
问:境内工作的外籍个人取得哪些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答:根据财税字〔1994〕20号《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二)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三)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九)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    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    3.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    4.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    5.根据两国政府签订文化交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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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5
点击次数: 1258
问: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答:根据财税〔2008〕24号《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二、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一)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财税〔2000〕125号《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二、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应缴纳的营业税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三、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注释】个人出租房实际执行过程中,个人到租赁代开发票采用核定征收,具本以各地租赁所规定的核算个税征收率为准。如:深圳租赁所代征个人所得税核定税率为:月租金万元按0.01%;月租金3万按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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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5
点击次数: 300
问: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暂不缴个人所得税?答:根据财税〔2004〕39号《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一、关于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11.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对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布的教育方面的奖学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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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5
点击次数: 337
问:对个人取得的教育方面的奖学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答:根据财税〔2004〕39号《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一、关于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11.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对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布的教育方面的奖学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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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5
点击次数: 319
问: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答:根据财税〔2004〕39号《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一、关于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11.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对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布的教育方面的奖学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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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5
点击次数: 318
问:个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答:根据财税〔2004〕39号《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一、关于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8.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250
2017 - 08 - 15
点击次数: 254
问: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所得不征个人所得税?答:根据财税〔2010〕96号《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种植业 养殖业饲养业 捕捞业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等有关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以下简称“四业”),其投资者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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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5
点击次数: 405
问: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答:根据财税〔2004〕30号《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现就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免征农业税后的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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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5
点击次数: 291
问:个人向"5.12"地震灾区捐赠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答:根据国税发〔2008〕55号《关于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规定:现就个人向"5.12"地震灾区捐赠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通知如下:一、个人通过扣缴单位统一向灾区的捐赠,由扣缴单位凭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捐赠凭据、扣缴单位记载的个人捐赠明细表等,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二、个人直接通过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向灾区的捐赠,采取扣缴方式纳税的,捐赠人应及时向扣缴单位出示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捐赠凭据,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个人自行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凭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接受捐赠凭据,依法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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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5
点击次数: 329
答: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答:根据国税发〔2008〕60号《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规定:“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广大党员响应党组织的号召,以“特殊党费”的形式积极向灾区捐款。党员个人通过党组织交纳的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属于对公益、救济事业的捐赠。党员个人的该项捐赠额,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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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5
点击次数: 350
问:企业给职工发放的生活补助费范围?答:根据国税发〔1998〕155号《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规定:经研究,现明确如下:一、上述所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二、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三、以上规定从1998年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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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5
点击次数: 271
问: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答:根据财税〔2008〕132号《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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