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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解答 Solutions
Solutions 疑难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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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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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范围?答:根据财税〔2001〕113号《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一、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1.农膜。2.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企业生产复混肥产品所用的免税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复混肥”是指用化学方法或物理方法加工制成的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肥料,包括仅用化学方法制成的复合肥和仅用物理方法制成的混配肥(也称掺合肥)。4.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2号《关于硝基复合肥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规定:生产含硝态氮的复合肥(俗称硝基复合肥)的中间产品熔融态氮肥属于氮肥的一种,在此基础上生产的硝基复合肥,应根据财税[2001]113号文件中免税化肥成本占该硝基复合肥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是否高于70%的规定,确定其是否属于免税的复合肥。硝基复合肥,是以煤、天然气为原料生产合成氨,经氨氧化、吸收、浓缩后与氨反应生成熔融态氮肥,再加入磷肥、钾肥后造粒,最终形成的氮、磷二元素复合肥或氮、磷、钾三元素复合肥。根据国税函〔2009〕430号《关于氨化硝酸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批复》规定:氨化硝酸钙属于氮肥。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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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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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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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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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增值税的饲料产品范围项目政策内容一、主要产品财税〔2001〕121号《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1、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2、混合饲料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及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其中单一大宗饲料、粮食及粮食副产品的参兑比例不低于95%的饲料。3、配合饲料指根据不同的饲养对象,饲养对象的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按饲料配方经工业生产后,形成的能满足饲养动物全部营养需要(除水分外)的饲料。4、复合预混料指能够按照国家有关饲料产品的标准要求量,全面提供动物饲养相应阶段所需微量元素(4种或以上)、维生素(8种或以上),由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和非营养性添加剂中任何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组分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置的均匀混合物。5、浓缩饲料指由蛋白质、复合预混料及矿物质等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二、其他产品6、除豆粕以外的其他粕类饲料产品国税函[2010]75号《关于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规定:豆粕属于征收增值税的饲料产品,除豆粕以外的其他粕类饲料产品,均免征增值税7、精料补充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6号《关于精料补充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公告》规定:精料补充料属于“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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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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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动漫企业进口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答:财税〔2009〕65号《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四、关于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直接产品,确需进口的商品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具体免税商品范围及管理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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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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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享受税负超过3%即征即退增值税优惠?答:根据财税〔2013〕98号《关于动漫产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一、关于增值税政策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上述动漫软件,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中软件产品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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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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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除豆粕以外的其他粕类饲料产品,均免征增值税?答:根据国税函[2010]75号《关于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一、豆粕属于征收增值税的饲料产品,除豆粕以外的其他粕类饲料产品,均免征增值税。二、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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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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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的免税粮食,可按13%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答:根据财税字〔1999〕198号《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六、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单位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的免税粮食,可依据购销企业开具的销售发票注明的销售额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购进的免税食用植物油,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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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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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军人用、救灾用、水库移民用的粮食和土豆免征增值税?答:根据财税字〔1999〕198号《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一、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必须按顺价原则销售粮食。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由县(市)国家税务局会同同级财政、粮食部门审核确定。    审批享受免税优惠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时,税务机关应按规定缴销其《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并收缴其库存未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予以注销;兼营其他应税货物的,须重新核定其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    二、对其他粮食企业经营粮食,除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外,一律征收增值税。    (一)军队用粮:指凭军用粮票和军粮供应证按军供价供应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粮食。    (二)救灾救济粮:指经县(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凭救灾救济粮食(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向需救助的灾民供应的粮食。    (三)水库移民口粮:指经县(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凭水库移民口粮票(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供应给水库移民的粮食。    三、对销售食用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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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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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项目财税〔2016〕52号政策内容1、适用主体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纳税人,但不适用于上述纳税人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2、优惠政策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3、退税标准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4、享受政策条件(1)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特殊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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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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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创新药后续免费使用不征增值税?答:根据财税〔2015〕4号《关于创新药后续免费使用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一、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创新药的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范围。二、本通知所称创新药,是指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获批前未曾在中国境内外上市销售,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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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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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和客户通过其交易所交易的期货保税交割标的物,暂免征收增值税?答:根据财税〔2010〕108号《关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上海期货交易所将试点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现将有关增值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期货保税交割是指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场所内处于保税监管状态的货物为期货实物交割标的物的期货实物交割。  二、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期货保税交割标的物,仍按保税货物暂免征收增值税。  期货保税交割的销售方,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时,应出具当期期货保税交割的书面说明及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单、保税仓单等资料。  三、非保税货物发生的期货实物交割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具体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244号)的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0年1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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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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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原油和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增值税政策?答:根据财税〔2015〕35号《关于原油和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交易的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大连商品交易所的会员和客户通过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的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暂免征收增值税。二、期货保税交割的销售方,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时,应出具当期期货保税交割的书面说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或大连商品交易所的交割结算单、保税仓单等资料。三、上述期货交易中实际交割的原油和铁矿石,如果发生进口或者出口的,统一按照现行货物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非保税货物发生的期货实物交割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具体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244号)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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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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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50%?答:根据财税〔2016〕81号《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文到之日前,已征的按本通知规定应予退还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根据财税〔2015〕74号《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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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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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边销茶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答:根据财税〔2011〕89号和财税〔2016〕73号《关于延长边销茶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规定:对边销茶生产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边销茶,是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方包茶(马茶)。     纳税人销售享受本通知规定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边销茶,如果已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申请办理免税。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追回的,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不予免税。财税〔2011〕89号规定的增值税政策(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继续执行至2018年12月31日。    根据财税字〔1994〕60号《关于增值税几个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三、对国家定点企业(名单见附件)生产和经销单位经销的专供少数民族饮用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边销茶,是指以黑茶、红茶末、老青茶、绿茶经蒸制、加压、发酵、压制成不同形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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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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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三北地区”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答:根据财税〔2016〕94号《关于供热企业增值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为保障居民供热采暖,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三北”地区供热企业(以下简称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统称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向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过其他单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缴纳的采暖费。  免征增值税的采暖费收入,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单独核算。通过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向居民供热的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实际从居民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该经营企业采暖费总收入的比例确定免税收入比例。  本条所称供暖期,是指当年下半年供暖开始至次年上半年供暖结束的期间。  三、本通知所称供热企业,是指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和热力产品经营企业。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包括专业供热企业、兼营供热企业和自供热单位。  四、本通知所称“三北”地区,是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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