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百税通账户
服务热线: 0755-25314836
财税教程 Solutions
Solutions 财税教程
1
2017 - 06 - 27
点击次数: 167
第一节 消费税的概述  一、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简单地说,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二、消费税的特点  (一)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  (二)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三)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  (四)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五)消费税具有转嫁性  三、消费税的演变  我国消费税是1994年国家税制改革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国务院[1993]第135号令发布的《消费税暂行条例》选择了11种应税产品。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税务总局、财政局于2006年3月21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消费税税目调整为14个。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消费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四、消费税的征税原则  (一)征税范围的确定原则  (二)税率设计原则  五、成品油税费改革  六、消费税与其他税种的关系  1.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消费税与增值税构成对流转额交叉征税(双层征收)的格局。  差异方面增值税消费税  征税范围(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对货物中的应税消费品征收: (1)生产应税消费品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3)进口应税消费品 (4)零售的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
2
2017 - 06 - 27
点击次数: 59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消费税的纳税人备注  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自产销售纳税人销售时纳税  自产自用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进口报关单位或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进口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零售金银首饰、钻石、钻石饰品的单位和个人生产、进口和批发金银首饰、钻石、钻石饰品时不征收消费税,纳税人在零售时纳税  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2009年新政)纳税人(卷烟批发商)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3
2017 - 06 - 27
点击次数: 80
第三节 税目与税率  一、消费税的税目  消费税税目及应注意的问题:  税目子目注意事项  (一)烟1.卷烟 2.雪茄烟 3.烟丝掌握卷烟生产(出厂)、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的复合计税方法 2009年5月1日起我国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了一道从价税,适用税率为5% 雪茄烟和烟丝执行比例税率  (二)酒及酒精1.白酒 2.黄酒 3.啤酒 4.其他酒 5.酒精掌握白酒的复合计税方法 注意啤酒(220元/吨和250元/吨)、黄酒的税率 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按250元/吨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果啤属于啤酒税目 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三)化妆品含成套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 不含舞台、戏剧、影视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与金、银、铂金、钻相关的首饰和饰品在零售环节纳税,税率5%;其他与金、银、铂金、钻无关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在生产(出厂)、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纳税,税率为10%  (五)鞭炮焰火不含体育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六)成品油1.汽油 2.柴油 3.石脑油 4.溶剂油 5.润滑油 6.航空煤油 7.燃料油对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免征消费税。用自产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申报纳税。 自2009年1月1日起,对成品油生产企业在生产成品油过程中,作为燃...
4
2017 - 06 - 27
点击次数: 97
第四节 计税依据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包括销售额和销售数量。  1.实行从价定率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销售额  2.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销售数量  3.实行复合计税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销售数量和销售额  一、销售数量的确定  销售数量具体为: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不符合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规定的有(    )。  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B.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数量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D.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答案】B  二、销售额的确定  (一)应税销售行为  纳税人的销售行为分为销售和视同销售两类。下列情况均应作销售或视同销售,确定销售额(也包括销售数量),并按规定缴纳消费税:  1.有偿转让应税消费品所有权的行为。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  3.委托加工的应税...
5
2017 - 06 - 27
点击次数: 70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  框架结构:  从价定率计算方法  从量定额计算方法  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混合计算方法  消费税税率形式、适用税目、计算公式概览表:  税率形式适用税目计税公式  定额税率(从量计征)啤酒、黄酒、成品油应纳税额=销售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定额税率  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并用(复合计税)卷烟、白酒应纳税额=销售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同类消费品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从价计征)除上述以外的其他项目应纳税额=销售额(同类消费品价格、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例题·单选题】某啤酒厂销售A型啤酒20吨给副食品公司,开具税控专用发票收取价款58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销售B型啤酒10吨给宾馆,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3276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500元。该啤酒厂应缴纳的消费税是(    )。  A.5000元                 B.6600元  C.7500元                 D.7200元  【答案】C  【解析】A型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和包装物押金...
6
2017 - 06 - 27
点击次数: 104
第六节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规则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税规则如图所示:  纳税人行为纳税环节计税依据  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出厂销售出厂销售环节从价定率:销售额  从量定额:销售数量  复合计税:销售额、销售数量  自产自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不涉及  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或用于在建工程;用于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在移送使用时纳税从价定率:同类消费品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  从量定额:移送数量  复合计税:同类产品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移送数量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税额计算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凡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当纳税。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  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单价×自产自用数量×适用税率  (二)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  自产自用...
7
2017 - 06 - 27
点击次数: 70
第七节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行为确定以及代收代缴税款的规定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关系见下表:  委托方受托方  委托加工关系的条件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收加工费和代垫辅料  加工及提货时涉及税种①购材料涉及增值税进项税 ②支付加工费涉及增值税进项税 ③委托加工消费品应缴消费税①买辅料涉及增值税进项税 ②收取加工费和代垫辅料费涉及增值税销项税  消费税纳税环节①提货时受托方代收代缴(受托方为个人的除外) ②对于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含受托方为个人的),收回后由委托方缴纳消费税①交货时代收代缴委托方消费税款 ②没有履行代收代缴义务的,税务机关向委托方收缴税款,对受托方处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代收代缴后消费税的相关处理①直接出售的不再纳消费税 ②连续加工后销售的在出厂环节缴纳消费税,同时可按生产领用抵扣已纳消费税及时解缴税款,否则按征管法规定惩处  【例题·单选】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4月接受某烟厂委托加工烟丝,甲企业自行提供烟叶的成本为35000元,代垫辅助材料2000元,发生加工支出4000元;甲企业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40元,下列正确的是(    )。(成本利润率5%)  A.甲企业应纳增值税360元,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8450元  B.甲企业应纳增值税1020元...
8
2017 - 06 - 27
点击次数: 107
第八节 进口应税消费品税额的计算  一、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基本计算公式  1.适用比例税率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办法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公式中的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  2.实行定额税率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3.实行复合计税方法的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税额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具体计算  【例题·单选】某外贸公司进口一批小轿车,关税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500万元,关税率25%,消费税率9%,则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    )万元。  A.49.45    B.61.81    C.65.23     D.   70.31  【答案】B  【解析】500×(1+25%)/(1-9%)×9%=61.81(万元)。  【相关链接】  (1)注意进口...
9
2017 - 06 - 27
点击次数: 75
第九节 消费税征税环节的特殊规定  一、金银首饰消费税计税规则  要点主要规定  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委托加工(除另有规定外)、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受托方也是纳税人。  应税行为金银首饰的零售业务是指:将金银首饰销售给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业务。 下列行为视同零售业务: 1.为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加工金银首饰。加工包括带料加工、翻新改制、以旧换新等业务,不包括修理、清洗业务。 2.经营单位将金银首饰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3.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经营金银首饰批发业务的单位将金银首饰销售给经营单位。  征税范围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从2003年5月1日起,铂金首饰消费税改为零售环节征税。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如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税率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为5%。  计税依据1.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其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
10
2017 - 06 - 27
点击次数: 64
第十节 申报与缴纳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分列如下: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无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是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若没有书面合同或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是货物发出的当天;但是生产销售生产工期比较长(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器设备和船舶、飞机等货物,是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6.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7.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相关链接】除了第5点“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为消费税特有的规定外,其他关于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与增值税的相关规定一致。  【例题·多选】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为(    )。  A.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B.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C.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
10页次1/1首页上页1下页尾页
网站声明:本网站上的资料和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准。
Copyright ©2005 - 2013 深圳市百税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X
1

在线咨询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5

电话号码管理

  • 4006-971-972
6

二维码管理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