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关于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和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政策
日期:
2017-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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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关于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和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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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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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关于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和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政策
类别 | 摊销年限 | 备注 |
一、固定资产定义和条件 | | |
1、定义 |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
2、确认条件(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
3、固定资产终止确认,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1)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
(2)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
二、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 是指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 |
1、后续支出的处理原则 | 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 |
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入计当期损益 |
2、资体化的后续支出 | 固定资产发生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的,企业一般应将该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停止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发生的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待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并按重新确定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 |
3、费用化的后续支出 | 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在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管理费用”;企业设置专设销售机构的,其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销售费用”。 |
三、长期待摊费用 | 是指企业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 的各项费用 |
1、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 按剩余租赁期限和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摊销。 | 租入固定资产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
2、开办费(选择其一) | 方法一: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 |
方法二:作为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最低年限为按3年) |
3、租赁费支出 | (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内均匀扣除。 |
(2)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
4、有合同受益期的支出 | 按合同受益期摊销(一年以上) |
5、其他长期待摊费用 | 按受益期摊销,无受益期的按不低于3年期限摊销(含3年) | 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按期分期摊销(税法:不得低于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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