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房产税纳税义务截止时间?
答:根据财税〔2008〕152号《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三、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截止时间的问题 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