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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是否免征增值税?

日期: 202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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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是否免征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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