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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和条件(2026年版)

日期: 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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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和条件(2026年版)

 

纳税人类型

销售额标准

依据文件

1、企业类纳税人

500万元以上(201851日起执行)

财税〔201833

2、低于上述销售额标准的纳税人和新设立的企业

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四条

3、不办理一般纳税人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二)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三)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五条

4、其他条件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四条

5、实地核查(深圳)

2013年12月1日起深圳市一般纳税认定及辅导期转正不用实地核查

2013年11月29日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暂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地核查的通知

6、一般纳税人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除以下特定期间

第十二条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三十六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7、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限定时间201851日至20201231日)

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财税〔2018〕33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8、认定一般纳税人时间

第九条 …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自202611日起只能当月)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除本条例另有规定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并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当期起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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