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纳税人因转让房地产缴纳的印花税及地方教育附加,在申报土地增值税时计入“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3号《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口径的公告》规定:
五、关于印花税和地方教育附加的扣除标准
纳税人因转让房地产缴纳的印花税,在申报土地增值税时计入“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扣除。因转让房地产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