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
08
-
16
点击次数:
484
销售农产品增值税政策 主体类别增值税政策备注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销售非自产(贸易)农产品,按规定计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农业生产者是指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2、农业定义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3、制种企业制种企业在下列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2010年第17号4、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财税[2008]81号二、批发、零售的纳税人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财税〔2011〕137号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财税〔2012〕75号三、“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国税总局公告2013年第8号四、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财税〔2017〕58号五、农产品适用税率1、13%(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