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按月)
序号 | 月度经营收入 | 征收率(%) |
1 | 10万元(含)以下的 | 0 |
2 | 10万元以上至30万元(含)以下的 | 0.8 |
3 | 30万元以上的 | 1 |
注:按季申报的纳税人按照月度征收率表换算为季度征收率表
深圳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
行 业 | 应税所得率 | 适用税率 | 税负率 |
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C制造业;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F批发和零售业;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H住宿和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J金融业;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90娱乐业除外);S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T国际组织 | 5% | 25% | 1.25% |
90娱乐业 | 20% | 25% | 5% |
【说明】表中税负率是按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测算所得税的税负率。
【政策依据】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