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实行跨地区汇总纳税的企业能否核定征收所得税?
答:根据国税函〔2008〕747号《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二、关于实行跨地区汇总纳税的企业能否核定征收所得税的问题
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的所得税收入涉及到跨区利益,跨区法人应健全财务核算制度并准确计算经营成果,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