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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股份风险分析参考

上市日期: 2025-12-14

代持股份风险分析参考

 

一、股权代持形成的原因

1.身份限制,如公务员、军人、国企领导干部、外籍人士或机构等

2.某些行业、某类型企业的持股比例限制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250人的限制

4.股权激励中的代持

5.规避关联交易

6.竞业禁止

7.逃避债务

8.隐私

9.其他原因

二、代持双方的法律风险

除某些规避法律的代持行为存在无效风险之外,还存在以下风险:

()代持人(显名股东)的风险

1.出资人不按约定出资。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以起诉要求你出资。如果公司欠人钱还不上,债权人可以要求你在未出资的范围内承担债务。

2.出资人不支付代持报酬。

3.出资人不承担转让或受让股权的税费。

()出资人(隐名股东)的风险

1.股权价值暴涨,代持人否认代持事实。没有书面合同,出资人打给代持人让他转交给公司的出资款可能被认定为借款,加点利息还你钱,暴涨的股权可能就和你无关了。

2.代持人擅自转让股权。除非能证明买卖双方是串通,不然,卖了就卖了。你只能找代持人算账。

3.代持人擅自质押股权。除非能证明双方是串通,不然,质押有效。将来,这股权很可能就不是你的了。

4.不及时转交股权收益,如转让款、股息、红利或其他收益。

5.逾期通知或不按指示增资扩股。错过同比例增资机会,股权被稀释。

6.逾期通知或不按指示行使优先受让权。错过受让股权的机会。

7.因代持人自己的债务导致股权被冻结的或被执行。

8.代持人如发生意外,股权被代持人的继承人继承。

9.代持人拒不执行指示或擅自改变指示。

10.公司重大事项不及时通知出资人,如转让或受让重大资产、对外担保、追加投资、合并、分立、清算、解散等。

11.代持人单方解除代持关系。

12.代持人离婚,股权被分割。

三、股权代持有税务处理

代持股在分红和股权转让环节的相关涉税处理如下:

一、分红环节

1.如果是个人股东,显名股东收到股息红利按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隐名股东收到显名股东转来的税后收益,不缴个人所得税。

2.如果是企业股东,显名股东收到股息红利,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免税。隐名股东收到显名股东转来的收益,需要并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不能享受股息红利免税的规定。

二、股权转让环节

()因股权分置改革造成原由个人出资而由企业代持有的限售股:

1.企业出售代持的限售股,需要按规定缴税,股转让收入余额转付给实际所有人时不再纳税;

2.依法院判决、裁定等原因,通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企业将其代持的个人限售股直接变更到实际所有人名下的,不视同转让限售股。也就是说不需要缴税。

()对于股权对外转让行为,一般来说是由显名股东(代持方)为纳税义务人,如果隐名股东(委托方)已经缴纳了股权转让的相关税款,而且委托方和代持方所得税税负无差别,可以不向代持方追征。

()对于股权从显名股东转给隐名股东的行为,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是要对显名股东征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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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股权代持形成的原因

    1.身份限制,如公务员、军人、国企领导干部、外籍人士或机构等

    2.某些行业、某类型企业的持股比例限制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250人的限制

    4.股权激励中的代持

    5.规避关联交易

    6.竞业禁止

    7.逃避债务

    8.隐私

    9.其他原因

    二、代持双方的法律风险

    除某些规避法律的代持行为存在无效风险之外,还存在以下风险:

    ()代持人(显名股东)的风险

    1.出资人不按约定出资。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以起诉要求你出资。如果公司欠人钱还不上,债权人可以要求你在未出资的范围内承担债务。

    2.出资人不支付代持报酬。

    3.出资人不承担转让或受让股权的税费。

    ()出资人(隐名股东)的风险

    1.股权价值暴涨,代持人否认代持事实。没有书面合同,出资人打给代持人让他转交给公司的出资款可能被认定为借款,加点利息还你钱,暴涨的股权可能就和你无关了。

    2.代持人擅自转让股权。除非能证明买卖双方是串通,不然,卖了就卖了。你只能找代持人算账。

    3.代持人擅自质押股权。除非能证明双方是串通,不然,质押有效。将来,这股权很可能就不是你的了。

    4.不及时转交股权收益,如转让款、股息、红利或其他收益。

    5.逾期通知或不按指示增资扩股。错过同比例增资机会,股权被稀释。

    6.逾期通知或不按指示行使优先受让权。错过受让股权的机会。

    7.因代持人自己的债务导致股权被冻结的或被执行。

    8.代持人如发生意外,股权被代持人的继承人继承。

    9.代持人拒不执行指示或擅自改变指示。

    10.公司重大事项不及时通知出资人,如转让或受让重大资产、对外担保、追加投资、合并、分立、清算、解散等。

    11.代持人单方解除代持关系。

    12.代持人离婚,股权被分割。

    三、股权代持有税务处理

    代持股在分红和股权转让环节的相关涉税处理如下:

    一、分红环节

    1.如果是个人股东,显名股东收到股息红利按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隐名股东收到显名股东转来的税后收益,不缴个人所得税。

    2.如果是企业股东,显名股东收到股息红利,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免税。隐名股东收到显名股东转来的收益,需要并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不能享受股息红利免税的规定。

    二、股权转让环节

    ()因股权分置改革造成原由个人出资而由企业代持有的限售股:

    1.企业出售代持的限售股,需要按规定缴税,股转让收入余额转付给实际所有人时不再纳税;

    2.依法院判决、裁定等原因,通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企业将其代持的个人限售股直接变更到实际所有人名下的,不视同转让限售股。也就是说不需要缴税。

    ()对于股权对外转让行为,一般来说是由显名股东(代持方)为纳税义务人,如果隐名股东(委托方)已经缴纳了股权转让的相关税款,而且委托方和代持方所得税税负无差别,可以不向代持方追征。

    ()对于股权从显名股东转给隐名股东的行为,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是要对显名股东征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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