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根据国税发﹝2009﹞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
二、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的,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