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销售方因质量问题支付赔偿款是否属于销售折让?
答:销售折让的本质:销售折让通常是在销售过程中,由于商品存在瑕疵、数量不符或其他原因,销售方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优惠或补偿。它本质上是销售行为的一部分,是对原销售价格的调整。
质量问题赔偿的性质:当销售方因商品质量问题向购货方支付赔偿款时,这笔款项是对购货方因质量问题所遭受损失的补偿,而非对原销售价格的调整。
这种赔偿通常与商品的销售行为相对独立,是基于法律责任或合同约定而产生的义务。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这种因产品质量而引发的赔偿是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可以在税前扣除。
综上所述,销售方因质量问题支付的赔偿款不属于销售折让,而是对购货方因质量问题所遭受损失的补偿。